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京政办发〔2020〕5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京政办发〔2020〕7号),市文资中心结合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印发了《关于支持所出资企业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支持引导所出资企业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积极发挥国有文化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通知》主要包括七条政策措施:
一是全力保障企业生产经营稳定运行。支持企业有序组织安排复工复产,把疫情不利影响降到最低,将企业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纳入2020年年度绩效考核,根据疫情对企业当期损益的影响程度,在绩效考核时予以适当考虑。
二是引导鼓励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鼓励企业围绕疫情防控工作和战“疫”选题,开展文化内容生产、主题作品创作、提供公众文化服务、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勇于担当、贡献较大、成效显著、作用突出的企业,在绩效考核时予以加分奖励。
三是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相关政策措施。对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文件减免的企业租金和担保、小贷、融资租赁等企业降低费率减少的收益等在绩效考核时单列考虑。
四是合理确定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工资总额。根据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程度,在核定2020年工资总额时予以适当考虑;对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支付的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奖金作为一次性工资核增,不与效益联动。
五是积极做好服务企业改革发展工作。加强企业改革发展政策研究,加快解决相关历史遗留问题,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对企业涉及疫情防控相关事项,开通办理绿色通道,专事专办,特事特办;对疫情防控期间企业日常审批、备案事项,优化简化办事流程,加速办理。
六是有效保障企业经营资金流转畅通。对受疫情影响较大、资金受困的企业,积极协调相关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鼓励和支持国有企业在贷款、担保等融资方面互相支持。
七是大力支持企业申报疫情防控特殊政策资金扶持。加强沟通协调,引导企业申报疫情防控期间各级各类政策资金扶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投贷奖”及“房租通”政策。
来源: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