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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证券交易所主要制度规则正式发布

发布时间:2021-10-31
作者:BCIIFA
来源:北京日报

10月30日晚,证监会正式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再融资、持续监管等主要制度规则,并明确将2021年11月15日起施行。这意味着,北京证券交易所将于11月15日开市,届时新三板市场精选层超过68家公司将全部平移进入北交所。

深化新三板改革,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是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为夯实改革制度基础,证监会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再融资、持续监管三件规章以及相关的十一件规范性文件;同时,为做好制度衔接,进一步丰富全国股转系统融资工具,配套修改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两件规章,制定了挂牌公司定向发行可转债两件内容与格式准则。

今年9月3日、9月17日,证监会分别就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通过召开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等形式听取了有关方面的意见。总体来看,社会各界对相关规则的制定思路、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有高度共识,同时从操作执行、条文表述等方面提出了部分修改建议,证监会逐条进行了认真梳理研究,对于有利于加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提升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提高信息披露针对性和有效性等方面的合理建议,已全部吸收采纳。

证监会表示,这些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连同北京证券交易所配套制定的自律规则,共同构建起一套能够与创新型中小企业特点和成长阶段相符合的北京证券交易所制度规则体系,充分体现错位、包容、灵活、普惠的市场特点。从规则体系看,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自律规则相互衔接,分别就主要制度安排、信息披露内容和自律管理要求作出规范。从规则内容看,涵盖了发行融资、信息披露、公司治理、监督管理等各个方面。从规则特点看,坚持市场化原则,突出交易所的主体责任,在法律法规及规章的基础上,充分授权北京证券交易所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制定自律规则。

下一步,证监会将坚持稳中求进,坚持错位发展、突出特色,统筹抓好各项制度落地实施,充分发挥好北京证券交易所“龙头”撬动作用,不断强化与新三板创新层和基础层的制度联动,激发市场整体活力,努力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同时,证监会发布修订后的《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表示支持和指导北京证券交易所完善公司治理,有效发挥自律管理职能,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证监会还就《关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转板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进一步明确转板相关安排。其中在名称修订方面,“全国股转公司”“精选层公司”修改为“北交所”“北交所上市公司”,将“转板上市”改为“转板”。同时,明确上市时间计算。北交所上市公司申请转板,应当已在北交所上市满一年,其在精选层挂牌时间和北交所上市时间可合并计算。

新三板市场精选层68家公司名单如下:

诺思兰德、同辉信息、微创光电、苏轴股份、佳先股份、丰光精密、艾融软件、齐鲁华信、万通液压、森萱医药、润农节水、凯添燃气、国义招标、新安洁、龙竹科技、朱老六、拾比佰、浩淼科技、创远仪器、安徽凤凰、利通科技、鹿得医疗、观典防务、梓橦宫、德源药业、星辰科技、生物谷、华维设计、同惠电子、德瑞锂电、颖泰生物、泰祥股份、翰博高新、流金岁月、恒拓开源、三友科技、同力股份、球冠电缆、美之高、五新隧装、国源科技、贝特瑞、云创数据、连城数控、殷图网联、富士达、数字人、吉林碳谷、旭杰科技、长虹能源、中航泰达、大唐药业、秉扬科技、盖世食品、智新电子、建邦股份、三元基因、德众汽车、方大股份、驱动力、同享科技、永顺生物、华阳变速、常辅股份、凯腾精工、通易航天。


来源: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