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直有关单位、北京市各影视剧制作机构:
现将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电视剧引导扶持专项资金剧本扶持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按照总局通知的报送要求将相关申报材料于2021年6月10日17点前送至北京市广播电视局电视剧管理处(东城区朝内大街55号,新闻出版大厦一期402室,咨询电话64081417-冯老师)。
申报材料包括:
(一)项目申请表(见附件);
(二)作品人物小传;
(三)作品分集大纲;
(四)作品完整剧本;
(五)编辑阐述(不少于3000字);
(六)“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实践活动开展情况报告(不少于2000字);
(七)作品版权登记证书或作品版权书面承诺。
以上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两份及其电子版光盘、U盘各一个;逾期申报或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附件:
1.关于2021年度电视剧引导扶持专项资金剧本扶持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2021年5月10日